LEARNERS OF THIS COURSE WITH COURSE COMMENCEMENT DATE FALLING AFTER 31 MARCH 2023 ARE NOT ELIGIBLE FOR ANY REIMBURSEMENT FROM CEF.
如開課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後,報讀這項課程的學員不能獲基金發還任何款項。
CEF 日語課程要求
學員要達到本校下列課程要求,方可申請發還學費。
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課程要求:
(1) 在本校修畢320小時的日文課程 (即初級I 至 初級IV)
(2) 每月實際出席率必須達到80%或以上
(3) 校內測驗及考試60分或以上
(4) 持續進修基金認可公開日語考試合格 (例如:日本語能力試N5級)
CEF 持續進修基金申請資格
(1) 為香港居民,並在遞交申請和申領發還費用時,年齡介乎18至70歲
(2) 已獲取錄修讀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名單上的課程,並在開課前已付學費
(3) 從未就同一項課程、學習單元或學分獲其他公帑資助計劃提供資助
(4) 中三或以上學歷